上午10点,伴随着法槌落下,宣判正式开端。审判长首要对案子相关状况扼要通报:2023年2月初至7月11日期间,李某中先后邀请被告人刘某军、陈某洪、王某等人,在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老山组明旺养殖场饲料间雇请被告人刘某林、李某扬等人从事不合法出产狗尾草药饼活动。7月11日4时许,李某中安排人员在该饲料间内不合法出产时发生爆破,致7人逝世、养殖场及周边房子受损。经计算,该爆破事端形成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10万元。现场,审判长还就辩护人所提案子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
依据对犯罪事实及情节的确定,结合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情绪,终究吴某期、刘某军等10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惩罚,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持续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醴陵发布”音讯,8月22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对“7·11”事端所涉被告人吴某期、刘某军、刘某华等9人犯不合法制作爆破物罪,被告人吴某祥犯风险驾驭罪一案进行揭露宣判。市委书记、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王...